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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2 作者: 审核人: 来源: 点击: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部门:
    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是大庆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市级政府奖励。根据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庆办发[1988]21号文件),2016年是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年,现将有关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评时限与范围
  1、此次评奖成果时限是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以出版、发表和结项时间为准),在此时限之前的成果申报,须是前五年(2009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成果,并且是从未申报过评奖的作者。
  2、形式:凡在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物、有准印证的内部出版物出版发表或收入市级以上理论研讨会论文集的研究成果,经过市局级领导签批或有关部门立项并已结题验收的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成果,均可申报参评。虽未公开出版发表和立项,但 已被实际采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性研究成果,须具备有关部门提供的应用证明及所获效益情况的佐证材料,否则不能参评。
  3、类别:参评成果按体裁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课题类。按奖项名称分为:荣誉奖、著作奖、论文奖、课题奖、青年奖。
  4、经过市局级领导签批设立的课题,以完成时间为准;其他立项的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以结题验收时间为准。
  5、自然科学类成果不属于参评范围,但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研究对象属于社会科学,虽然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方法,其成果应属社会科学评奖范围,可以参评。
  6、非学术性研究成果不能参评,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传略、统计资料、文学作品等。
  7、已获得高于我市或与我市同级奖励的成果,不再重复奖励,不能申报参评。
  二、关于成果申报
  1、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申报者须亲自填写《申报评审书》并打印一式1份(A3纸套印),并提交电子版。名称和项目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简写和省略。
  2、申报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著作除外,可另交两份成果原件);佐证材料须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做匿名处理,包括出现的姓名、照片、单位等能反映作者身份的地方。
  3、成果出版发表时,年龄在39周岁以下(含39周岁)的作者,方可申报青年奖。如是合作成果,作者均须在39周岁以下(含39周岁)。申报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市局级领导的科研成果方可申报荣誉奖,不再申报其他奖项。
  5、发表于论文集上的成果,作者只能就其中自己的成果单独申报。
  6、合作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由第二作者或第三作者申报的,须出具前位作者的让权证明,让权只能到第三作者。
  7、成果署名是单位的,由署名单位申报,如由执笔者申报,须由署名单位出具执笔证明和授权申报证明。
  8、系列丛书只能选择整体参评或分册参评一种方式。
  9、每项成果装入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粘贴申报评审书第一页),不得混装。
  10、评奖工作结束后,市评奖办将留存著作类成果原件1份,论文类、课题类成果留存二等奖以上成果复印件1份。其他成果原件和佐证材料原件在适当时候退还给参评者。
  三、申报费标准
  申报费的标准为每项申报成果100元。
  四、评奖步骤与评审方法
  1.评奖步骤:评奖分为三个步骤:组织单位评荐(初评)、专家组评审(复评)、市评奖委员会评定(终评)。
  2.评审方法:依申报评审书中的《评分表》所列各项内容对客观分进行审核,确定客观分值;根据《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标准》对成果进行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评议分值。
  五、时间安排
  1、本届社科评奖申报材料报送时间:7月12日至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协)联系(机关楼313房间)。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6503507、18645911533
  邮    箱:1586632@qq.com

 
 
 
 
 
beat365体育亚洲官方网站科研处(科协)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