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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2 作者: 审核人: 来源: 点击: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通知精神,决定于即日起组织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类型
共四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者请务必于4月12日前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以便科研处统一分配推荐号和检验码。
2、根据教育部要求,此次申报的项目须在校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方可推荐。因此,请各二级院于4月12日前将拟申报项目信息汇总(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及推荐类别)报送科研处。
3、申报项目必须按照《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有关要求,于4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的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电子版与纸件(2份)于2016年4月18日报送成果科,以便统一发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并返回成果登记号(教育部不接待个人登记)。逾期不办理成果登记者,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不能申报此项奖励。详情见附件1: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4、各类奖励推荐的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2:推荐2016年度高科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三、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手册》中各类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对于超页数申报的,一律不受理。请申报者认真阅读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一式三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后为一套材料,其中含一套原始件。青年奖推荐材料提供2套即可,其中包含1套原始件。
3、请申报者准备好《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电子版,由科研处统一上传至申报系统。申报者以校学术委员会的名义填写,内容是根据项目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参照高等学校科技进步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并注明“推荐材料属实”、“同意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某奖种某等奖”等内容和字样。
四、时间安排与报送程序
1、5月16日,初稿送审;
2、5月20日,申报截止。
3、联 系 人:孙燚 高晶
       联系电话:6503798
       电子邮箱:cgkcgk@126.com
科研处原则上不受理教师个人申请。请二级院科研经理和秘书认真组织申报,并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多谢配合!
 
 
                
 
 
科研处
                                   2016年4月8日